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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补贴、送补助…河北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这些“礼包”请查收!

知河北 2019-04-06

近日,河北省委组织部与河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税务局、省工商局联合印发《河北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提出通过开展“双百十园两规范”建设,基本建立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实现人力资源服务业对经济增长贡献率稳步提升。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河北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年营业收入突破300亿元,服务机构达到1500家,培育100家行业骨干企业,建设10家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培养100名行业领军人才。




行动计划为河北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送上了实实在在的“大礼包”。


支持社会各类群体

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行动计划提出,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并持续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向机构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一次性创业补助。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初次创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且租用经营场地和店铺的,自创办之日起3年内,可向机构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租金补贴。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去产能企业失业人员,初次创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支持各地建设

地方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或综合性人力资源服务平台

在雄安新区谋划建设国家级“中国雄安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整合优化石家庄区域内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全省领先的人力资源服务聚集区,支持各市建设地方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或综合性人力资源服务平台。

通过实施租金减免、落实税收优惠、政府优先购买服务等优惠措施,吸引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园区。经批准筹建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可认定为创业孵化基地,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自主创办的人才服务机构,自入驻之日起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房租、物业及水电费等补贴。



打造一批全国和省级

“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

并给予补助

围绕诚信服务树品牌、规范管理促发展,加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打造一批全国和省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并给予补助,其中国家级示范机构给予10万元补助、省级示范机构给予5万元补助,发挥先进典型在市场管理和行业发展中的引领带动作用。

贯彻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京津冀区域协同地方标准”,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标达标和参加等级评定,对评定为AAAAA级的服务机构给予10万元补助,评定为AAAA级的服务机构给予5万元补助



从五个方面提供保障措施

放宽市场准入条件。

除职业中介进行行政许可外,其他人力资源服务业务改为备案登记。开展职业中介业务只要具备相应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专职工作人员,有明确的章程和管理制度,即可申请办理行政许可。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进入资本市场,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人力资源服务领域。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组建企业集团,支持互联网企业跨界兼营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引导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开展与金融、教育、医疗等行业的跨界服务模式。


加强政府扶持引导。

安排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用于扶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加大政府购买人力资源服务力度,支持社会各类群体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通过兼并、收购、重组、联盟等方式,培育100家有核心产品、成长性好、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综合性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


推进产业集聚发展。

依托已有的行业基础和产业优势,打造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和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创新发展平台,提高产业集聚发展效益。加快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对获准建设的国家级产业园给予600万元一次性专项补助,省级产业园给予300万元一次性专项补助。到2020年,每个设区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都要建设一家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培育优质服务品牌。

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新服务产品、服务理念和经营模式,塑造优质服务品牌,构筑企业竞争优势,拓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空间。鼓励服务企业注册和使用自主人力资源服务商标,支持申报驰名商标,培育一批国内著名、国际知名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和著名品牌。获得驰名商标的服务机构,可按规定给予相应奖励。


优化行业发展环境。

稳步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对外开放,鼓励吸引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河北省投资设立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深化京津冀人力资源市场一体化建设,推进三地人力资源服务业协同发展。研究制定《河北省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条例》,推进人力资源市场法治化建设,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和运行体系。



来源:河北省政府网站

编辑:来淮

主编:刘磊、晓明

监制:朱湘鹤、刘新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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